智慧校园 通达随心

智慧教育领导品牌,全系列产品提供商

【发布】郑州市区2016年小学入学政策发布 入学年龄有调整


8月10日,2016年郑州市区小学入学政策发布。

郑州市中招办负责同志田保华、王巨涛等就有关问题进行安排部署。

郑州市教育局副局长、市中招办主任田保华就有关小学入学政策进行解答。

郑州市教育局党委委员、市中招办副主任王巨涛就有关小学入学政策等进行安排部署。



郑州市内九区及市疾控中心负责同志详细发布各自有关政策

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
       8月10日,郑州市教育局发布2016年郑州市市区小学入学政策。

今年,郑州市区小学入学的报名时间为8月18日~19日。郑州市区所有小学入学报名时,除了需要提供往年的“四证”或“六证”外,还必须提供“河南省入托、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”。此外,今年,各区也都适当放宽了入学年龄,除航空港区是保证6周岁入学外,其他市内八区(中原区、金水区、管城区、惠济区、二七区、郑东新区、经开区、高新区),均保证六周岁四个月,即2010年4月30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。

【两大变化】

港区保证六岁 其他区保证六岁四个月儿童全部入学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:“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,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;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,可以推迟到七周岁”。

依据《河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》第四条规定:“凡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、少年,不分性别和民族,都必须在新学年开始时入学,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。条件不具备的地方,入学年龄可以推迟到七周岁”。

今年,郑州市要求各区结合各自实际,科学合理地制定小学入学政策,根据适龄儿童人数、学校分布,教育资源最大承载量等情况研究确定各小学的入学年龄,并将招生意见报郑州市教育局备案。

目前,根据各区上报的招生意见来看,除了郑州航空港区是保证6周岁入学外,其他市内八区均保证六周岁四个月入学。也就是说,与往年相比,郑州市内八区入学年龄放宽了两个月。

入学证件新增“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”

往年,郑州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,报名时须持“四证”,即:户口簿、房屋所有权证、父母身份证、《预防接种证》。今年则是“4+1”。

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,须持“六证”,即:郑州市居住证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(此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)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、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、父母身份证,《预防接种证》以及户口所在地乡(镇)级人民政府或县(市)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准予在郑就读的证明。今年则是“6+1”。

所谓的“1”就是指“河南省入托、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”。

据了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》和《河南省入托、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(2016年版)》的要求,郑州市在每年秋季新生开学前集中开展全市范围的入托、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,查验对象包括所有入托、入学的儿童,各学期间接收的转托、转学儿童和暂时借托、借读儿童。

【特别提醒】

往年,预防接种证上需要加盖《基础免疫已完成》和《加强免疫已完成》两个章,今年,因为需要提供查验证明,故这两个章是否盖有并无大碍,也并不影响查验证明的开具。
  报名时间:2016年8月18日-19日。
  报名手续:具有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,报名时须持户口簿、房屋所有权证、父母身份证、《计划免疫保偿证》或《预防接种卡》到规定学校履行报名手续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,须持郑州市居住证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(此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)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、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、父母身份证,以及户口所在地乡(镇)级人民政府或县(市)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准予在郑就读的证明,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(教体局)指定的报名点报名,经审查同意,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,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。

入学年龄:“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,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;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,可以推迟到七周岁”。请市内各区结合各自实际,科学合理地制定小学入学政策,根据适龄儿童人数、学校分布,教育资源最大承载量等情况研究确定各小学的入学年龄,并将招生意见报市教育局备案。

入学规定:各区、各小学在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时,一定要依法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,尤其要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。在妥善安排好孤独症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同时,各区教体局要进一步做好孤独症资源教室建设和师资队伍的引进,积极推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。各类小学要严格控制班额,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5人。特殊地段,因生源较多,确需突破规定班额的必须报区教育局(教体局)批准。

坚持义务教育“免试”、“相对就近入学”及“平等受教育”的原则,严格执行《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审计署关于印发〈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〉的通知》(教基一[2012]1号)和《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》(豫教基一[2012]81号)精神,一律不准接收“择校生”,不准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。不准擅自提前招生。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,不准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生。不得拒收已经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、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,不得收取借读费。未经省教育厅批准,任何小学不得以特长生或实验班的名义招收学生。各小学要认真贯彻我市关于市区取消学前班的通知精神,一律不准办学前班。

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,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,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。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。
  【有关要求】
  (一)适龄儿童入学是一项教育活动,是适龄儿童入学的第一堂课,各区、各学校要站在育人的层面上设计和实施好这项教育活动。首先,要树立课程意识。立德树人是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,适龄儿童入学是一门课程,学校要精心设计和实施好入学课程,落实课程育人。其次,要树立服务意识。学校和教师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服务的,学校要站在教育供给侧改革的层面上思考与实践,为适龄儿童提供优质的入学服务,落实服务育人。第三,要树立分享意识。每一个孩子都怀揣着自己的梦想和无限的期待跨入校门,教师要学会分享孩子的喜悦,分享孩子的幸福,落实分享育人。让孩子喜欢学校,喜欢老师,喜欢上学。

(二)各区都要成立入学工作领导组织,切实加强对小学入学工作的领导,深入实地调查研究,摸清生源分布状况,确定学校入学计划,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,制订小学入学工作预案,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都能入学。

(三)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的有关规定,收费项目和标准应进行公示,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,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,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。

(四)市区各小学入学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,规范操作程序,增加工作透明度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。

(五)要严肃招生纪律,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。凡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乱招生的,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纪检、监察等部门认真查处。

(六)加强对民办学校小学招生工作的管理。民办小学依法按计划招生;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;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;招生广告必须实事求是,符合有关教育法规和招生政策。


【温馨提示】:郑州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,只要符合报名条件,在规定的时间内都能报上名,家长们完全可以错峰报名,没必要连夜排长队、熬夜排号等待。